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评选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397号)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决定对近年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经各地各单位申报并报全省环保系统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推选杭州市余杭区环保局等20个单位,吴金富等40名同志为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月2日至2月8日。在此期间,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或情况反映,请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方式与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联系。
监督举报电话:
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0571-28172917;
省纪委、监察厅驻环境保护厅纪检组、监察室:0571-28869110。
全省环保系统先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20个)
杭州:余杭区环保局、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北仑区环保局;
温州: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处、鹿城区环保局;
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嘉兴:市环境监察支队;
绍兴:市环境监察支队、上虞市环保局;
金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义乌市环保局;
衢州:开化县环保局、市环保局城南分局;
舟山:市环境监测站;
台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天台县环保局;
丽水:市环境监察支队、遂昌县环保局;
浙江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
全省环保系统先进工作者(40名)
(一)杭州4名
吴金富,男,桐庐县环保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吴祖仁,男,富阳市环保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郭 丹,男,杭州市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处长;
吕晓辉,男,杭州市环保局拱墅环保分局管理科科长。
(二)宁波4名
曹慧云,女,镇海区环保局副局长;
陈启昂,男,余姚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罗爱庆,女,慈溪市环保局副局长;
吕唤春,男,宁波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处长。
(三)温州4名
黄金良,男,瑞安市环保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肖建峰,男,苍南县环保局龙港分局局长;
赵力平,男,温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叶培春,男,温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辐射环境检测室副主任。
(四)湖州3名
沈贵方,男,长兴县环保局副总工程师;
龚立忠,男,安吉县环保局生态科科长;
凌立峰,男,湖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五)嘉兴3名
邹霞芳,女,嘉善县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
张海明,男,海盐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张 杰,男,嘉兴市环境监测站站长,高级工程师。
(六)绍兴3名
高青泉,男,绍兴县环保局局长、党工委书记;
吴振明,男,诸暨市环保局副局长;
朱绍东,男,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高级工程师。
(七)金华3名
斯剑锋,男,东阳市环保局环境管理科科长;
陈国平,男,磐安县环保局生态办科长;
吕 敏,男,金华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八)衢州3名
饶晓明,男,龙游县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
徐国锋,男,衢州市环保局衢江分局局长、党组书记;
方志明,男,衢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职工。
(九)舟山3名
夏爱萍,女,舟山市定海区环保局副局长;
夏汉祥,男,普陀区环保局总工程师;
朱洪兴,男,舟山市环境监测支队支队长。
(十)台州4名
肖卫敏,男,台州市黄岩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陈敦渊,男,临海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林 剑,男,温岭市环保局东部产业集聚区分局局长;
冯建平,男,仙居县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
(十一)丽水3名
余久华,男,庆元县环保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
潘少华,男,缙云县环保局副局长;
蒋国龙,男,丽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分析室副主任。
(十二)省环保厅系统
张荣锁,男,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副总工程师、质量控制室主任、教授级高工;
周安国,男,省环科院副总工程师、环境政策与标准研究所所长、教授级高工;
应洪仓,男,省环境监测中心现场监测部部长、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