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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三大举措,打造绿色信贷新平台
生成时间:2012-01-12    来源:浙江省环保厅
 

  2011年,绍兴县面对欧美债务危机、国内货币政策紧缩和污染减排重压的严峻形势,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实施印染产业集聚升级,大力拓展绿色信贷抵押贷款,使节能减排优势企业、环保治理先进企业得到金融机构的支持和帮助。 

  一、创新发展理念。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环境作为发展的基本要素,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先进、可持续的生产力,是一种稀缺资源。绍兴县正是以这种全新的发展理念,加大了资源环境的宣传教育力度,逐步纠正和改变社会公众、企业法人认为资源有价环境无价的偏面认识,环境容量(即排污权)表面看是无形的东西,实质上是有形资产,是不可再生、可抵押和企业生存发展的条件,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不保护环境,不控制污染,经济就会陷入“增长的极限”,通过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经济则会有“无限的增长”。 

  二、创新服务手段。绍兴县作为一个印染大县,也是污染减排的重点和难点,如何在经济转型升级中推进污染减排,在污染减排中助推产业集聚升级,在创新服务中拓展新的融资领域,以贴近企业、服务企业、融入转型升级。特别是近年来,该县试水排污权交易、排污权抵押服务,研究制定了《绍兴县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绍兴县环保部门着手开展了借鉴、调研和测算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开辟推排污权抵押贷款新途径。2011年2月24日绍兴县出台《关于扩大银行金融机构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的建议》,放宽和扩大了排污权抵押贷款金融机构的范围,实行了企业污染减排进度与绿色信贷捆绑的有机结合,创造了共生共赢的良好局面。 

  三、创新绿色信贷。自2009年试点以来,绍兴县通过内联外拓、优势互补的方法,吸引更多的金融企业参与排污权抵押,通过由点到面的实践,排污权抵押贷款的安全性、可靠性深受金融机构的青睐,参与排污权抵押贷款的县内外金融机构达15家,全县累计有137家企业办理排污权抵押贷款,贷款金额11.84亿元,其中2011年新增排污权抵押贷款企业84家,贷款金额7.95亿元,排污权抵押为企业融资增加了一条新的渠道,特别是对于缓解货币紧缩的压力,给力经济结构调整和污染减排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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