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大厅 >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生成时间:2011-12-16    来源:浙江省环保厅
 
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浙江省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情况:
本项目为宁波象山至温州乐清段的第三段,项目的起点接台州湾大桥及接线的终点,即温岭城南互通附近,通过城南互通接S76复线一级公路,起点桩号K202+050;终点即为宁波象山至温州乐清段的终点,终点主线桩号K240+196.992,与沈海高速浙江段(甬台温高速公路)营运里程桩号K225+990(竣工图设计桩号K21+803)处相交。
本项目推荐方案路线全长38.147km。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3.5m。
工程总投资:103.87亿元
2、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216号
邮编: 318000
电话:0576-88820930 传真:0576-88802621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003号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09号 邮编:310007
单位电话:0571-87991673 传真:0571-87961294
4、环保主管部门和联系方式
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温岭市环保局 电话:0576-86223247 传真:0576-86216177
玉环市环保局 电话:0576-87238201 传真:0576-87238310
台州市环保局 电话:0576-88581159 传真:0576-88581184
乐清市环保局 电话:0577-62571662 传真:0577-62572089
温州市环保局 电话:0577-88362439 传真:0577-88362416
浙江省环保厅:电话:0571-28869151 传真:0571-28869121
5、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确定项目污染物产生的种类及的排放量、排放规律,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 公众对于该项目在温岭、玉环、乐清建设是否认可;
(2) 公众就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 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之日起(自2011年12月16日至2011年12月30日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省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6日
相关附件: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 | 隐私保护 | 版权声明 | 使用帮助
主办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邮箱:zepb@zjepb.gov.cn
本网站域名:http://hbj.zj.gov.cnhttp://www.zjepb.gov.cn   浙ICP备05000553号
承办单位:浙江省环境信息中心 yexh@zjepb.gov.cn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